6变更及解除代理的审查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评审事宜,代理权限发生变更、代理关系解除或者变更代理人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商标注册部门。
当事人变更或解除与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需提交相应的变更代理材料或解除代理材料。经审查认为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变更或解除代理关系。
当事人委托同一家商标代理机构但赋予该代理的权限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代理权限的说明书及含有变更后代理事项或代理权限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当事人重新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与原商标代理机构解除委托关系的声明及新的代理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当事人解除与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关系的,应当提交解除委托关系的声明,并签字或盖章。